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教育数字化”,教师是提升教育水平的主力,要不断提升教师的能力素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行业标准,用于对教师数字素养的培训与评价。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提出并归口,2022年11月30日正式公开发布。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本标准的起草,教师教育学院王金涛研究员作为主要起草人代表学校参与了本标准的设计和起草。其他起草单位还包括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
(通讯员:刘欣)


